一、体检对象
鄂城区:尹莉红
华容区:谭淳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1日07:30前到达鄂州市人社局(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鄂州人社办公楼前集合),迟到10分钟视同自动放弃。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约600元左右,含涉毒筛查费用,请自备现金),体检时由体检机构直接收取。
(二)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少或不饮水,在做完采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四)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六)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自动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再另行公告,12月15日前完成。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鄂州市教育局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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