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19年12月20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关联政策: | 无 |
刘德胜:《实施意见》的出台,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实现中国梦和强军梦,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指示和战略部署。从维护军队和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提出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目标,其中,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和创新创业是重中之重的内容,要求“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省委省政府为此做出了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的《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发展方向和主要措施,这是省委省政府确保中央决策在湖北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
二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退役军人今天就是现役军队的明天,他们在服役期间保家卫国,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贡献,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力量。退役后仍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依靠。从部队到地方,顺利实现就业和创业,不仅是他们个人建功立业、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保障,而且还有利于解除广大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促进他们安心服役,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的崇高使命,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真正把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
三是发挥重要人力资源作用,助力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退役军人经过部队的特殊锤炼,有着过硬的身体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思想上对党忠诚,具有很强的纪律意识、服从意识和执行力,是优质的人力资源。把他们接收好、开发好、使用好,把军事人才转化成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急需人才,必须要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帮助,加强培训,提高他们服务地方的能力素质,成为各行各业的建设者、生力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贡献力量。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
刘德胜:《实施意见》以“促进退役军人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创新创业”为目标,提出了“政府推动、政策引领、市场主导、自愿选择”的16字工作思路。
一是政府推动。就是发挥政府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积极作用,通过建立多部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联动机制,拓宽退役军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渠道,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帮扶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二是政策引领。就是围绕引导和发挥政府、市场、企业、退役军人自身四个方面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用,按照“普惠+优惠”、“优先+优待”的原则,明确一系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措施,为退役军人提供坚强政策支撑。
三是市场主导。就是积极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资金、政策等一系列渠道,引导市场主体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为导向,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针对性的提供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提高服务质效,帮助退役军人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和高质量就业创业。
四是自愿选择。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关键在于退役军人自身,只要有就业意愿、具备一定条件的,政府都会通过各类补贴和优惠政策,帮助他们提高学历和技能水平,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实现工作转轨、事业转型、人生转段。
三、根据《实施意见》,如何利用政府资源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刘德胜:发挥政府部门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政策引领作用,能够有效引导全社会关心退役军人、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意见》重点从五个方面利用政府资源帮助退役军人拓宽就业渠道。
一是建立政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联动机制。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就业专项规划整体统筹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全社会联动作用。
二是充分利用好政府资源促进就业。建立退役军人优先就业岗位目录。政府采购把退役军人招用比例作为确定采购对象评分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司法、消防、公安等部门辅助人员,学校军事和国防教育人员优先招(聘)用退役军人。大学生士兵自退役当年起,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力度,在各地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招考,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录计划。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优先招录(聘),军队团及团以下单位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选调生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
三是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组织工作。从退役军人中择优发展党员、培育村级后备力量,鼓励退役军人参选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大退役军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支持退役军人到农村就业创业。
四是健全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伴随一生”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建成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库和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到人的公共服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在社会服务机构推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建立军地共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机制。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跨区域对接机制,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三送”进军营活动,县级以上每年组织不少于2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帮助退役军人对接就业岗位。
五是建立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精准帮扶机制。对退役军人退役后未就业的,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用人单位改制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破产关闭的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时首先安排伤残退役军人。建立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机制,下岗失业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
四、《实施意见》中如何引导和发挥企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的主体作用?
刘德胜:企业是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和帮助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岗位的主体。《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鼓励、支持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政策,一是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1就业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是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三是鼓励企业建立先进人再培训的招录模式,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
四是鼓励企业稳岗补贴优先帮助退役军人提高技能、稳定岗位。
五是支持在岗退役军人提高技能,符合条件的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六是单位裁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
五、《实施意见》如何发挥人力资源机构在推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方面的市场配置作用?
刘德胜:服务退役军人就业不是政府包办,关键是发挥人力资源机构的配置作用,为退役军人实现有效的供需对接,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对提供高质量就业创业培训对接服务的,纳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全省目录范围,给予资金倾斜,并且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和考核机制。同时,强调以就业为目的培训,按照“谁培训、谁推荐就业”的原则,指导承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做到培训即就业,提高培训就业率。此外,还将通过政策支持和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一批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主的人力资源企业、培训机构和以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为主的经济实体,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实施意见》有哪些措施来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
刘德胜: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引导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对于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实现自身价值,推动创业带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单独建立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闲置土地和资产优先用于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器。县市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普遍设立退役军人专区,对入驻的退役军人创业企业给予场租、水电补贴,减轻退役军人初创负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反担保门槛,并按规定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条件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业贷款保证保险等退役军人创业专属金融产品。设立退役军人项目库,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基金,依托社会力量组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开展全省性创业创新大赛,评选“湖北省退役军人创业明星”。
七、《实施意见》在帮助退役军人提高技能和学历水平方面又有哪些亮点?
刘德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关键在于帮助他们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意见》围绕引导退役军人提高技能水平和加强学历教育,明确了9个方面措施。
一是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培训,退役军人荣获两次三等功或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海岛服役五年以上的,可增加一次免费培训。
二是退役军人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三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照本科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标准给予学费减免。
四是参加中职教育期间可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
五是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可进行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资助。
六是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计划单列;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军人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升本考试实行免试入学。
七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校的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投档,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校的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加1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普通高校的文化成绩总分加20分投档。
八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达到报考条件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是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湖北省五级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刘德胜:抓好全省退役军人五级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要求明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是我省退役军人工作中的一项重大建设工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得力领导和强力推动下,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已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截止12月18日,全省服务中心(站)总数达到28642个、核定编制总数4102人,编制人员到位3405人,到位率达83.1%;落实工作经费24846万元,落实场地面积96万平方米。为服务全省178万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我省各级坚持一手抓服务体系建设“五有”要求督导落实,一手抓服务机构服务业务实体运转,做到边建设、边服务、边规范,全省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保险接续、信息采集报送、光荣牌悬挂、最美退役军人和模范退役军人评选等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帮扶解困新途径、新办法,联合省慈善总会,设立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在全省开展关爱退役军人“慈善一起捐”活动。各地创新开展特色服务,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服务品牌。如各地紧贴退役军人现实需求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推进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热心做好来人来访接待,搞好政策宣传,化解矛盾问题;主动开展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强化对服务对象的常态化关心关爱等等,受到服务对象普遍欢迎。下一步,我省将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各级服务体系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使服务机制常态规范、服务队伍专业亲情,服务标准精细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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