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0112 | 发文字号: | 预算 | 发文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第一、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以及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安置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我市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
第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落实军休人员的两个待遇。负责组织开展军休干部各类文体活动。
第三、负责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各项经费的下拨和监督使用。
第四、负责1975年前地方政府移交我所管理的地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编制数4个。财政供养人数9名,其中:在职2名,地方离休人数2名,地方退休人数5名。(另外地方退休干部遗属5人由军休所按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军队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共26人,由军休所负责落实其政治待遇和各项生活待遇。)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一、做好2021年度鄂州市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准备工作,完成好省厅下达的安置计划任务。
第二、在政治上,保障阅文渠道畅通,保障军休干部享受应享受的社会优待、及时组织军休干部参加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认真组织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第三、在生活上,保证军休干部工资待遇按照军队统一的项目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到位,军队无军籍职工按地方同等标准及时足额到位。
第四、在医疗上,保障军休干部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按要求组织军休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第五、按照年度活动方案,组织军休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认真落实军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工作目标。
第六、认真落实上门走访制度,根据工作人员对口服务安排,每月到休干家中走访1—2次,看望军休干部,听取意见建议、送杂志、帮助行动不便和高龄休干上门服务等。
第七、继续做好党建、综治、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第八、继续做好1975年前地方政府移交我所管理的地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好他们的各项待遇。
第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1.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0.74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公务用车减少,军队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待遇调整等。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8万元,比上年减少3.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车辆已调出,2021年公务用车减少4万元,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项目支出3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4万元,主要原因:军队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待遇调整等。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205教育支出0.22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19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2.26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2.2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3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8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64.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8.1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7.53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34.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23.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人员补助支出、遗属抚恤金。
2.公用经费7.3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用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331万元,主要安排为:
落实鄂州市军队离退休人员医疗、生活待遇;符合条件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属生活补助;按照规定编配的工作人员经费;无军籍职工开展活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0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出国(境)申报, 2020年本部门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03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车辆已调出,2021年无车辆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6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工会经费0.37万元、其他交通费1.44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有一套办公用房,面积1173.84平方米,原值31.97万元;车辆1台,总原值30.32万元;专用设备无。通用设备26台套,总原值10.58万元,家俱用具69件,总原值2.69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上级转移支出预算拨款33100万元。用于市军休所接收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021年所需人员经费,以及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等,按规定编配的工作人员、车辆经费,以及军休人员开展活动和管理经费。实现绩效目标如下:
1、落实全市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
2、落实符合条件离退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属生活补助;
3、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医疗待遇 ;
4、按照规定编配的工作人员经费;
5、军休人员开展活动经费;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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