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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7487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2月27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7日
主题分类: 财政 效力状态: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和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工作。
    3.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烈属等服务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4.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
  5.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6.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共5家,局机关本级(2019新设立行政单位)、市光荣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参公事业单位)、市优抚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新设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根据部门职能,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共设5个内设科室,局属4个二级单位。共定编123人(行政编制14人,参公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9人,其中:在职97人,离退休3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落实政策措施为主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让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开展强基固本工程,逐步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四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三铁”队伍,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开展暖心解困工程,有效传递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持续开展退役军人解“四难”,广泛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保障好生活有困难的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对思想有波动的退役军人及家属,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三)开展逐步清零工程,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源头稳控工作。扎实做好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在政策范围内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开展双拥创建工程,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双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积极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

(五)开展宣传引导工程,营造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国家关于优待、抚恤、安置、就业、创业等方面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中自强不息、敬业奉献、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退役军人珍惜军人荣誉,永葆军人本色,不断弘扬退役军人正能量。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6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7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4万元。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9万元,项目支出197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58万元,项目支出19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65.9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9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99.32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75.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94.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1972万元。主要安排为:

1. 双拥工作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期间深入部队机关慰问基层官兵,深入优抚医院、军休所、光荣院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慰问在乡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烈军属、残疾军人和军队离退休人员

2. 退役军人档案整理费40万元,主要用于清理原民政移交的优抚对象、退役士兵、退役军人个人档案,按一人一档要求整理归档。

3权益维护费69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涉军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4退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1087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的问题,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接续政策,使他们退休后能享受相关待遇

5供养老人生活及医疗补助25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及医疗经费开支

6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资金2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人员经费,发放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定期开展无军籍职工活动

7.公立医院补助经费32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16排螺旋CT一套400万,需自筹资金76万元 。

8.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筹募,服务中心(站)业务培训,复退军人信息采集,光荣牌、优待证发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2万元,印刷费1.58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72万元,邮电费3.41万元,差旅费8.28万元,日常维修费0.09万元,会议费2.9万元,培训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工会经费6.73万元,福利费8.4万元,其他福利费16.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2万元,离退休福利费3.75万元,离退休公务费0.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02.93万元。包括:

1.货物类283.93万元。其中:专用设备252万元;公车加油4万元采购物资27.93万元

2.服务类19万元。其中:劳务费15万元;公车维修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初,部门房屋建筑面积8515平方米,专用设备186台,公务用车6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864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1. 双拥工作经费

2020双拥工作经费1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慰问人次:900人。

慰问标准:不低于上年。

社会满意度测评:100%。

2. 退役军人档案整理费

2020年军人档案费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优抚对象、退役士兵、退役军人档案整理人数:8000人。

档案整理质量:通过市级验收。

3. 权益维护

2020年权益维护项目6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29万,上级转移支付40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上访率:比上年下降。

维稳形势:总体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率:90%。

4. 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

2020年退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项目108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500万,上级转移支付587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保障符合条件退役士兵补缴人数:900人。

缴费标准:严格按政策执行。

服务对象满意率:90%。

5供养老人生活及医疗补助

2020供养老人生活及医疗补助预算2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日用品发放人次:28人。

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人次:28人。

生活补助及医疗经费使用率:100%。

服务对象及公众满意率:100%。

故障排除率:100%。

6. 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资金

2020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资金2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转移支付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军队离退休干部人数:25人。

无军籍职工人数:1人。

无固定收入遗属人数:1人。

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7. 公立医院补助经费

2020公立医院补助经费32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拨款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采购数量:CT机1台。

成本回收期:5年。

服务对象满意率95%。

8.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2020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拨款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关爱基金筹募场次:2场。

服务中心(站)培训人次:300人。

信息采集人次:1000人次。

开展就业创业活动次数:4次。

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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