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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优待证对象在鄂州市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12-20
 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拥军军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车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

优待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三、实施时间

2023年1231日起实行。

四、乘车方

优待对象凭本人优待证免费乘坐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属本市公交运营企业运营的公交车。持证人乘坐公交车时出示本人优待证,汽车驾驶员核实无误后即提供交通优待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初期运行阶段可能会出现信息传达不到位等情况,造成持优待证乘坐市内公交车不便的,请广大优待对象给予理解和体谅,如您在乘车过程中还有其他疑惑或问题,诚邀您提出宝贵意见,便于更好改进服务。

(三)跨市且由我市公交运营企业运营的城际公交车,优待对象持优待证享受市域内免费乘车服务,市域外的公交运营企业或区域提供的公交运营服务按当地规定处理。

(四)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公交车线路及运营车次可能会有调整,具体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为退役军人和“三属”实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免费乘坐公交车是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具体体现。请广大持优待证对象文明有序乘车,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鄂州市公交运营企业及线路说明

 

鄂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20

 

2024年鄂州市公交运营企业及线路说明

 

一、鄂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运营线路共25条,分别为:1路、7路、8路、22路、4路、9路、11路、5路、10路、13路、6路、3路、12路、15路、23路、36路、801路、802路、20路、17路、18路、19路、2路、102路火车站至汀祖。

二、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公交运营线路共4条,分别为:16路、21路、27路、鄂州至胡林。

三、市万众客运有限公司运营公交运营线路4条分别为:24路、25路、26路、28路。

四、鄂州市华洪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公交运营线路1条,为101路。

五、鄂州市新市民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公交运营线路4条,分别为:501路、502路、503路、505路。

六、鄂州市华容区畅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运营线路4条分别为:202路、203路、205路、206路。

七、鄂州市梁子湖区联润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运营线路2条分别为:301路、302路。

八、鄂州市梁子湖区新征程客运联营有限公司公交运营线路1条为太和至葛店唯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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