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一件事”包括:⑴退役报到;⑵预备役登记;⑶户口登记、注销、迁移(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恢复户口);⑷核发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⑸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⑹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⑺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登记;⑻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⑼失业登记;⑽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⑾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⑿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⒀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申请等事项。
办理“军人退役一件事”流程:退役士兵可电脑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http://zwfw.hubei.gov.cn/),在搜索界面输入“军人退役一件事”后进入。
“军人退役一件事”涉及的事项:
(1)退役报到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持《退出现役证》、《部队行政介绍信》、《入伍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卡(Ⅰ类卡,无卡的在报到窗口现场办理)、异地大学生从鄂州市入伍且复学的另提交复学证明原件到鄂州市所属辖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并填写《退役士兵基本情况登记表》。
备注:应届毕业大学生和退役不复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到。
(2)预备役登记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持《退出现役证》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3)预备役登记户口登记、注销、迁移(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恢复户口)
持户口簿、退伍证到当地街道派出所查询户口是否注销,未注销户口的退役士兵变更服兵役内容,户口已注销的退役士兵需当地街道派出所出具户口因参军注销证明,待档案到达鄂州市所属辖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后再办理落户手续。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开具落户介绍信后,持落户相关资料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办理异地落户手续的,现场咨询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按清单准备资料后办理。
所需资料:
①《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持有《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②《居民身份证》;
③入户地《户口簿》;
④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⑤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⑥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⑦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凭证;
⑧入伍前的户口注销户籍证明。
(4)核发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
退役军人完成落户后,需将《军人身份证》换发为《居民身份证》。落户后当场采集信息、办理身份证。
(5)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填写《湖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审批表》,待审核后发放。
标准:按照《湖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鄂民政发[2012]98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其补助标准为:①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4500元×2年=9000元。②军士(含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军士),在正常退役的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补助1800元,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6)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
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也可以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
(7)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登记
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也可以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
(8)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
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也可以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
(9)失业登记
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也可以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社窗口办理。
(10)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
由本人携带《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
外地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应在鄂州市所属辖区(安置地)办理。若毕业后离鄂工作,可通过跨省转接接续将本人已计入的账户转移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1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个人缴纳和国家补助)由个人支配使用,部队已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可以咨询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12)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党(团)员的,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窗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提取党员档案,查明档案已到鄂州市所属辖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后,持退伍证和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街道党工委或学校党委出具的提档函(需盖公章)到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办理提档手续。
(13)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申请等事项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鄂州职业大学联合挂牌成立鄂州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全市退役军人统一集中到鄂州职业大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填报《鄂州市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培训时间三个月,培训结业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部分专业发结业证书)。
鄂州市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鄂城区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2楼政务服务大厅。
华容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华容区华容镇体育路66号1楼政务服务大厅。
梁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梁子湖区太和镇羊城大道区政府南侧150米政务服务中心。
葛店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葛店经开区广场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临空经济区燕沙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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