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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全面启动

信息来源: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19-05-0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全面启动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大批量集中申请,8月底前开展情况核查,10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12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一是吃透政策,摸清底数。此次社保接续对象是2019年1月21日(含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目前,我市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4653人,其中转业志愿兵219人,转业士官345人,初级士官644人,义务兵2713人,无法查找信息732人;初步测算,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需由财政补缴资金约8000万元;

  二是创新服务,以人为本。为方便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保接续业务,真正做到让服务对象“少跑路”,针对前期统计符合条件的4653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不全的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专人结合前期信息采集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出3000余人的有效信息,拟从社保、医保系统中调取相应缴费记录,对于有断缴和欠缴情况的,电话通知本人来退役军人事务局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确保社保接续不漏一人。

  三是成立专班,健全机制。分别成立了鄂州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工作专班,按照“方便快捷、规范运作、安全高效”的原则,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经办机制。同时,遴选3名2018年转业待安置的四期士官参加业务培训,协助专班开展工作。

  四是确权明责,统筹协调。研究制定《鄂州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办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原市属国有企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原鼓楼、凤凰、西山三个街道办事处及鄂州经济开发区、葛店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的受理工作;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管辖范围内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五是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在《鄂州日报》、鄂州新闻等媒体刊登了我市社保接续工作相关事宜和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11问。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梳理本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入伍证明材料、退出现役登记表、安置介绍信或自谋职业协议书、身份证以及相关缴费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清单,以及受理社保接续补缴申请的部门和地址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界定和公告。

  六是搭建平台,有序推进。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大楼设立了市级社保接续“一门受理”接待大厅,并且向市政府申请20万元专项资金,购置办公设备(用品)、开展媒体广告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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