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市民
来电时间:2026年3月31日
主要诉求:2026年3月31日下午前往凤凰路19号荣军优抚医院就诊,表示持有2个重症患者的医保信息在1楼挂号窗口挂号,但因其中一人(丈夫)年纪较轻所以2个窗口工作人员拒绝帮助挂号,认为应由患者本人前往医院治疗并购药,而丈夫为中风患者所以出行不便,表示沟通过程中因医保卡密码输入错误,工作人员便直接拒绝提供服务,认为工作人员态度差。
答复时间:2026年4月2日
答复内容:
一、事件情况调查
经核查,2026年3月31日下午,诉求人邵女士前往市荣军优抚医院收费室挂便民门诊号,因携带的是2张非本人医保卡,被收费室工作人员告知应由医保卡本人前来挂号就诊,邵女士解释因医保卡本人是重症患者,出行不便,故委托其代办挂号。在办理第二张医保卡挂号手续时,邵女士输入密码连续错误3次后,便在现场打电话咨询,其间收费室工作人员为保障群众就医效率,优先服务了排队等候的其他群众,待邵女士电话咨询完后又输入密码,仍显示错误,遂暂时离开。约5分钟后,邵女士再次前往收费室另一窗口继续办理该医保卡挂号,收费室工作人员好意提醒,其输入密码机会仅剩2次,若再次错误将导致医保卡锁定,邵女士仍继续输入密码,最后因密码错误导致医保卡被锁定未能成功办理挂号。邵女士认为收费室工作人员在与其沟通过程中态度差,未能给予足够的耐心引导,对此次就医体验表示不满。
二、与投诉人的沟通情况
3月31日19时21分,市荣军优抚医院收费室负责人与邵女士电话联系,全程耐心倾听其诉求及事件经过,再次就此次事件给邵女士带来的困扰诚恳致歉,并表示医院已对此次涉事收费室工作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工作人员也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服务态度和沟通方式上的不足。医院相关负责人向邵女士表示,医院也将进一步提升全院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为前来就诊的群众提供全程引导服务。经耐心沟通,邵女士表示理解。
三、事件后期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事件,为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健全服务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市荣军优抚医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服务质量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窗口服务态度、沟通能力、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逐一销号落实。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服务礼仪、沟通技巧、医保政策等相关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更贴心、更便捷的就医服务。
答复单位:鄂州市荣军优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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