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建议市优抚医院继续售卖“利培酮口服液”药品的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优抚医院 日期:2024-05-31
  来信人:市民
  来电时间:2024年5月30日 
  主要诉求:建议市优抚医院继续售卖“利培酮口服液”药品。
  答复时间:2024年5月31日 
  答复内容:
  一、事件情况调查

  诉求人反映其家属在鄂州市优抚医院(凤凰路)就诊,需要长期服用“利培酮口服液”,因价格过低医院已经停止售卖该药品并使用其他药品代替,而代替的药品价格高,家中无能力承担费用,建议优抚医院继续售卖“利培酮口服液”。经调查,因医院采购“利培酮口服液”的医药公司无法再进行配送,于2022年8月停止采购该药品,并更换了其它规格的相同药品。诉求人电话咨询药剂科该药品是否采购到位,工作人员答复医院会尽力满足患者们的需求,尽快将“利培酮口服液”药品采购回。

  二、与患者的沟通情况

  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与该诉求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告知其医院正在采购该药品。诉求人表示是因担心医院下周不能采购回该药品,才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此事。当天下午,医院药剂科“利培酮口服液”到库后,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再次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可随时来院购买该药品,诉求人当即向医院表达了谢意。

  三、事件沟通后处理的情况

  针对此次事件,医院将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竭力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同时要求接诊医师要做好用药指导。针对药品缺少等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与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可采取临购等措施尽力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答复单位:鄂州市优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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