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鄂州市决战脱贫攻坚的显著成就和宝贵经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学习和舆论氛围,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鄂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鄂州市文联、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联合主办“鄂州市‘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学习强国’摄影(摄像)大赛”活动。
活动时间:
2020年7月27日—2020年8月27日
投稿人范围:
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投稿皆可。个人投稿不限地域。每单位(个人)投稿作品不限次数。
投稿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
作品题材必须以纪实的手法,真实地记录和反映鄂州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工作的方方面面。可以是单张照片或单个视频,也可以是图集。拒收无主题、摆拍的摄影摄像作品。
1.自然风光。反映鄂州贫困村脱贫攻坚后自然环境改善的照片和视频。
2.人文景观。反映鄂州人民凝心聚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动人故事的照片和视频。
(二)技术要求
投稿作品须画面端正清晰,大小统一,无logo水印。
1.图片要求。图片支持格式:JPG、PNG、JPE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原始图片的基础上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视频要求。视频支持的格式:flv、mp4、avi、wmv、mpg、mov、mkv、f4v、rmvb、3gp、最大文件:4G。画面尺寸一般为16:9(手机拍摄采用横版拍摄),时长以5分钟内为宜。
3.单个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100字以内的简短作品说明”。
4.作品统一电子版投稿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鄂州市融媒体中心编辑部。邮箱:ezsrmtzx@163.com或者383730446@qq.com
作品评选事项
(一)流程
1.发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参赛作品。时间:7月27日—8月15日。
2.入围。被“云上鄂州”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用的投稿作品为入围作品。时间:7月28日—8月22日。
3.评选。组织资深摄影摄像专家人员对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集体客观、公正、公平评选。时间:8月23日—8月24日。
4.公示。评选结果在鄂州市融媒体中心所属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云上鄂州等传统和新媒体上公示。时间:8月24日—8月25日。
5.展示。获奖作品在鄂州市融媒体中心相关媒体平台以及制作展板进行展示。时间:8月26日—8月27日。
(二)奖项
按图片类和视频类分别设置奖项,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活动组织奖(单位)各设20名。
(三)其它
选送的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版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承)办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编辑部联系人:翁燕 电话:13886325979)
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
鄂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鄂州市文联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