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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召开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工作交流会

信息来源: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02-27
  2月17日,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工作交流会。各区局分管副局长及具体业务人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服务中心同志参加。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就立功退役军人编入地方志工作怎么做、什么时间做以及入志对象、满足条件、搜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要求、部门联动等事项进行讨论座谈。

  会议强调,实施好《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举措。要着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积极营造崇军爱军的社会氛围,不断激励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更大贡献,引导退役军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积极对接协调地方志工作机构、档案馆、人武部等部门,共同抓好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尊崇军人、敬重英雄、关心国防”为主线,客观记录和系统反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引导退役军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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