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熊先生
来信时间:2021年6月17日
主要诉求:本人是一名退伍老兵,称前期在部队因耳鸣未办理病退,现办理时要求必须是低保户认为不合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答复时间:2021年6月24日
答复:经电话了解,你在部队因神经性耳聋,导致听力下降,退伍后病情加重,要求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待遇。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生活困难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其中慢性病应符合民政部《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规定,生活困难应符合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或低收入家庭的对象范围。受理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确认。请按政策规定向区(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答复单位:优抚科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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